国家议会批准了“蒙古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建设扎门乌德、二连浩特经济合作区的协议”

今天2021年12月23日,蒙古国大呼拉尔全体议会批准了“蒙古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建设扎门乌德、二连浩特经济合作区的协议”。 2014年,初次蒙古国经济发展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签署关于研究蒙古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作区的备忘录。此外,2015年11月,蒙古国总统访问中国时蒙古国工业部和中国商务部之间签署加强合作备忘录,于2016年5月签署扎门乌德、二连经济合作区总体方案,并且为了推动该项目由有关部门代表组成的的工作小组进行详细研究,并相继会晤后得出“有建设经济合作区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的结论。 因此,审议各项条款,原则上协商一致,2019年3月在北京市胜利签署。于2019年6月4日两国政府代表在北京市在该协议上签字确认。 2019年7月,由蒙古国政府向国家议会提交该协议,经过国家议会安全、对外政策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得到支持后做出对全体议会介绍的解决。 协议目标是“双方为发展蒙中边境区域经济合作,协同发展扎门乌德自由区与二连浩特相关区域建设,为合作区发展制造业、服务、贸易、投资创造良好环境,使之成为蒙中友好合作典范”。 “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

国家议会批准了“增补和修改自由区法”法草

今天2021年12月17日,蒙古国大呼拉尔例会终于批准了 “增补和修改自由区法” 法律草案。 该法律草案于2021年10月06日被提交给大呼拉尔主席赞登沙特尔的,于10月28日经议会审议, 并12月16日终于被批准。 为推进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引进高技术、创造良好的投入环境、自由经济化,初次蒙古国大呼拉尔分别通过,1995年《自由经济区的概念》,2002年《自由区法》,2003年《“扎门乌德”自由经济区的法制地位法》,具备建设“扎门乌德”自由区法律环境。还有,2015年2月12日的例会通过《自由区法》修正案,有了在自由区遵守的综合法律。 2021年,为了消除该法律有些术语和条款之间误会,增补和修改并与蒙古国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编制。 批准该法是“法律项、条、款之间误会消除,具备公私进行稳定、正常运作环境,营造法律和投资良好环境”。 “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了“扎门乌德”自由区土地占有和使用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号:ЗҮЧБ/СШ/07 自由区第三和第四区域占有和使用土地位置,其中: “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商业、服务用地,面积为0.7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商业、服务用地,面积为0.7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商业服务用地,面积为1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商业、服务用地,面积为0.3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工业用地,面积为0.7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工业用地,面积为0.7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工业用地,面积为1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工业用地,面积为1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工业用地,面积为0.6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工业用地,面积为0.6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工业用地,面积为1.2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四区域旅游用地,面积为1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四区域旅游用地,面积为0.6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四区域旅游用地,面积为0.5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四区域商务、服务用地,面积为3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四区域商务、服务用地,面积为5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5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3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2.4公顷 登记参加投标着以及提交项目材料截至日期:2021年10月20日09点至2021年12年20日12点 提交项目材料地点:乌拉巴托市、青格尔泰区政府11楼“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101号。 联系人:专家阿木尔图布辛 联系电话:(976-51)264310,91919612

在“扎门乌德”自由区90公顷面积进行工程地质勘探

以亚开行融资“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实施“发展经济合作区”项目。据此,符合招标要求的“MINTORES”有限责任公司始进行工程地质勘探、土壤污染详细调查、消除和减少土壤污染、去除污水渗入土壤后地下累积的水等工作。 该公司在“扎门乌德”自由区和扎门乌德县AH-3路之间计划建设的公路、停车场、主要出入口场地、扎门乌德县排出污水的老场地及其周边、之前对于2008年该园区900公顷面积进行的工程地质勘查查明的污水渗入土壤后地下累积水含水层等在总面积为90公顷打120多钻孔,根据蒙古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和查明污水渗入土壤后地下累积水的勘探研究。

扎门乌德自由区热源厂为整个扎门乌德县用户供热

蒙古国副总理萨·阿木尔赛罕上春在东戈壁省进行正式工作时给相关部门人员将在“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建议而实施的“改善扎门乌德基础设施”项目范围内建设的90兆瓦热源厂投入使用的义务,并将相关资金由政府储备资金付出。据此,工作组成立,为热源厂给予专业、技能的支持,阿木嘎朗热源厂国有股份公司和第三热电厂工程师、技术人员及自由区热源厂工人共同进行调节完善筹备工作,并启动运行。因此,停工在扎门乌德县6个位置安装的16个采暖锅炉操作,综合热源开始满足该县供热用户的供热需求。 该热源厂有29兆伏的 3个具有袋式烟气过滤功能的锅炉,避免在空气生成煤烟型污染。以后,在热源厂继续进行监督和调节,转入自动调节,将2家银行、1处购物中心、1个住宅小区以及在“发展之向导-基础设施”项目内在建的扎门乌德口岸综合体接热源厂,规划供暖为74-80万m3。 “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

将“增补和修改自由区法”法律草案提交大呼拉尔秋季例会审议

将根据蒙古大呼拉尔2021年例会第12号 决议通过的“至2024年完善蒙古国法律法规的基础指南”指定编制的“增补和修改自由区法”法律草案蒙古国副总理萨·阿木尔赛罕以及巴·朝吉勒苏仁、博·德力格尔赛罕、图·恩赫图布辛及特·阿巴克尔等议员共同提交给大呼拉尔主席赞登沙塔尔。 该法草包括消除“自由区法”术语和条款之间产生误解的条款,还进行技术性变化,通过本法草,具备法律全面实施的条件。虽然,将“蒙古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建设扎门乌德、二连浩特经济合作区的协议”的法草提交2019年秋季列会通过,但是至今没有审议。不过,跟增补和修改自由区法共同被通过,在自由区运营的个人、企业家和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 蒙古国政府对推进“扎门乌德”自由区活动高度关注,分阶段进行具体工作,并2021年8月将其投入正常营运。 在“扎门乌德”自由区已经建设公路、通信、供水、污水泵站、供电、热源厂的设施,2021年9月27日将热源厂进行启动,开始满足扎门乌德用户供热需求。同时, 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分别10月和份11月份投入使用。再加上,解决了明年先期为在自由区运营的个人、企业家供电的基础设施问题。 如此,推进多年停滞不前的“扎门乌德”自由区活动,改善基础设施供应,打造良好的法律及投资环境。 “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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