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副总理色·阿木尔赛罕在“扎门乌德”自贸区工作

于2021年7月30日,副总理阿木尔赛罕到东戈壁省处理公事时也对位于扎门乌德县的“扎门乌德”自贸区进行工作考察。他对扎门乌德边境口岸建设工作过程、口岸运行以及自贸区供热厂试验和调节工作过程有了亲自了解后给能源部部长恩·塔宾贝赫对自贸区内安装和维修供电16个分配站2*630千伏的10/04千伏设备的费用进行尽快解决,结算供水、 污水处理厂使用费而加入国家预算的义务。 “扎门乌德”自贸区新建供电、污水处理厂、供暖、公路、通讯报警设施。 2021年7月7日,政府决定了将供热厂附加金额由政府储备基金来给予,并将10月份投入使用。 对此设施进行试验和调节后满负荷工作的话,不仅是向扎门乌德自贸区提供暖、电、清水,还能够满足整个扎门乌德县的需求。 扎门乌德自贸区管委会办公室

蒙古国政府做出将“扎门乌德”自贸区投入正常运营的历史性决定

于2021年7月28日,蒙古国政府做出而通过了将二十多年停滞不前的“扎门乌德”自贸区投入运营的历史性决定。 与此相关,为了促进向该自贸区提供基础设施,给由相关部长和官员们组成的工作组尽快到现场进行考察及采取相应措施的义务。 按照该决定,“扎门乌德”自贸区管委会办公室正在准备将于2021年8月14日在位于东戈壁省扎门乌德县的自贸区领土上举行把自贸区投入运营的仪式工作。 筹备工作在于让海关、边防、技术监督、移民局等提供国家服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其活动,出入客货运输车辆等以主要运营投入正常的过程中。经“扎门乌德”自贸区出入旅客和运输车辆,能够降低在口岸积压的货物运输,提高通行能力。 目前,在“扎门乌德“自贸区第三和第四部完成分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系统、公路、通讯和报警、供热厂设施建设工作。该供热厂满负荷工作的话能满足整个自贸区和扎门乌德县需求。 “扎门乌德”自贸区管委会办公室为了2021年增加上述基础设施产生力量、给投资的公民和企业家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稳定的经营管理以及在自贸区设立口岸出入系统等工作分阶段进行,与亚洲开发银行开始执行“发展经济合作区”。 “扎门乌德”自贸区投入正常运营时将能够产生2500种“蒙古国制造”商标的产品并出口第三国家。此外,国内生产总值从1.6将到2.3%,2022-2036年时,将增加10%。随着增长的国内生产总值,到2025年时,工作岗位将被增多9400,2030年时,此数将达到15000,2034年时,出口产品将增加三倍,内外投资将到2900万美元,创造18000个新工作岗位,不仅促进地区发展,而且对蒙古国经济发展重大贡献。

决定将“增补和修改自由区法”法律草案提交议会

起草“增补和修改自由区法”法律草案,经蒙古国政府审议于2021年7月7日例会,并决定提交蒙古国议会。 通过该法草,将消除法律条款之间的误会、避免术语和缀文错误、促进建设工程以及增加投资的重大作用。 做出将“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提议并实施的“改善扎门乌德基础设施”项目范围内新建的供热站需要的额外资金由政府储备资金来解决的决定。 对该供热站进行试验调节后满负荷运行的话,不仅是向“扎门乌德”自由区提供暖和而且是整个扎门乌德县提供热暖需求。 “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

重新安装“扎门乌德”自由区的公路减速垄

“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与扎门乌德县县之间派出所共同,为保障公路交通安全和防止交通事故,分阶段改善更新了交通标志。 这次为限制在该自由区领土来往的交通工具速度,保障交通安全,避免意外事故,按照“交通规则” 1.23条款重新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3个减速垄。

蒙土两国共同签署自由贸易区合作备忘录

蒙古国驻土耳其大使拉·包勒德和土耳其贸易部副部长宫佳·巴图尔在安卡拉签署了上述合作备忘录。宫佳· 巴图尔说,“这份文件的签署不仅会对增加蒙古国与土耳其间贸易和投资起到重要作用,还对促进两国长期互利合作以及在蒙古国自由区建立物流中心、引进新技术等合作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拉·包勒德大使说,“希望通过自由贸易区创造新的合作机会,包括建立依靠出口的合资企业以及向邻国市场出口含增值税的产品等。” 据悉,自1987年以来,土耳其建立了投资额达220亿美元的18个自由区。在上述自由区,约有2000家企业开展业务。

中蒙边境口岸“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一、关于人员往来 (一)适用对象 1.中蒙两国从事陆路跨境货运的司机 2.中蒙两国从事商务、物流、生产和技术服务等领域以及参与重大合作项目的急需必要工作人员。 (二)适用地域 中蒙边境指定的陆路口岸。 (三)申请流程 1.货运司机按照有关规定报地方政府审批,并由双方地方政府互换名单信息,快速通关。双方应为有关国际道路货运司机提供签证和通行便利。 2.中方人员(除货运司机外)由派出机构或企业向我出入境口岸所在地联防联控指挥中心出具书面申请和人员名单。通过驻蒙古使领馆向蒙紧急状况委员会申请。蒙方人员(除货运司机外)来华前向蒙外交部门提出申请,通过使领馆向中方口岸所在地联防联控指挥中心出具书面申请。经中蒙双方相关部门同意后集体从指定口岸出入境。 (四)出境前健康检测 有关人员出境前72小时内须在本国指定且经对方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获取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检测结果7天内有效。 (五)入境检疫和闭环管理 1.货运司机入境后接受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管理,必须在指定路线、指定区域内闭环活动,减少人员接触。对装卸完货物后仅短暂停留随即出境且在指定路线、指定区域内闭环活动的人员,无需进行核酸检测。在二连浩特—扎门乌德、额布都格—巴彦呼舒、甘其毛都—嘎舒苏海图、策克—西伯库伦、珠恩嘎达布其—毕其格图、老爷庙—布尔嘎斯台、塔克什肯—布尔干口岸区域安排司机住宿,隔离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实施,检疫无异常后,可免于采样检测。地方政府应对货运司机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并明确有效期限。 2.其他人员入境时,双方有关部门(蒙方为边境技术监督部门,中方为地方海关部门)在严格实施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核酸检测等入境检疫措施的基础上,给予通关便利。入境后按当地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货物往来 (一)进一步优化蒙方企业或人员在我境内采购食品(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甘其毛都—嘎舒苏海图、策克—西伯库伦)、日用品、建筑材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额布都格—巴彦呼舒、甘其毛都—嘎舒苏海图、策克—西伯库伦、珠恩嘎达布其—毕其格图、老爷庙—布尔嘎斯台、塔克什肯—布尔干)等流程,探讨开展跨境电商交易,实现网上下单、口岸指定地点交货,最大限度减少风险,提高通关效率。 (二)蒙方向中方出口的农牧产品货车每日11:00前入境中国,在海关、兽医等有关资料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情况下执行快速检查,检验检疫合格后才能通关放行。 (三)在相关口岸(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甘其毛都—嘎舒苏海图、策克—西伯库伦、满都拉—杭吉、塔克什肯—布尔干口岸)划出特定区域,蒙方煤炭运输车辆入境后在隔离区实行无接触装卸货)。 咨询和申请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 (0471)4821011/46206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0991)6176707/6176758 中国驻蒙古大使馆 (976)95880996/9958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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