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人员往来
(一)适用对象
1.中蒙两国从事陆路跨境货运的司机
2.中蒙两国从事商务、物流、生产和技术服务等领域以及参与重大合作项目的急需必要工作人员。
(二)适用地域
中蒙边境指定的陆路口岸。
(三)申请流程
1.货运司机按照有关规定报地方政府审批,并由双方地方政府互换名单信息,快速通关。双方应为有关国际道路货运司机提供签证和通行便利。
2.中方人员(除货运司机外)由派出机构或企业向我出入境口岸所在地联防联控指挥中心出具书面申请和人员名单。通过驻蒙古使领馆向蒙紧急状况委员会申请。蒙方人员(除货运司机外)来华前向蒙外交部门提出申请,通过使领馆向中方口岸所在地联防联控指挥中心出具书面申请。经中蒙双方相关部门同意后集体从指定口岸出入境。
(四)出境前健康检测
有关人员出境前72小时内须在本国指定且经对方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获取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检测结果7天内有效。
(五)入境检疫和闭环管理
1.货运司机入境后接受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管理,必须在指定路线、指定区域内闭环活动,减少人员接触。对装卸完货物后仅短暂停留随即出境且在指定路线、指定区域内闭环活动的人员,无需进行核酸检测。在二连浩特—扎门乌德、额布都格—巴彦呼舒、甘其毛都—嘎舒苏海图、策克—西伯库伦、珠恩嘎达布其—毕其格图、老爷庙—布尔嘎斯台、塔克什肯—布尔干口岸区域安排司机住宿,隔离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实施,检疫无异常后,可免于采样检测。地方政府应对货运司机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并明确有效期限。
2.其他人员入境时,双方有关部门(蒙方为边境技术监督部门,中方为地方海关部门)在严格实施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核酸检测等入境检疫措施的基础上,给予通关便利。入境后按当地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货物往来
(一)进一步优化蒙方企业或人员在我境内采购食品(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甘其毛都—嘎舒苏海图、策克—西伯库伦)、日用品、建筑材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额布都格—巴彦呼舒、甘其毛都—嘎舒苏海图、策克—西伯库伦、珠恩嘎达布其—毕其格图、老爷庙—布尔嘎斯台、塔克什肯—布尔干)等流程,探讨开展跨境电商交易,实现网上下单、口岸指定地点交货,最大限度减少风险,提高通关效率。
(二)蒙方向中方出口的农牧产品货车每日11:00前入境中国,在海关、兽医等有关资料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情况下执行快速检查,检验检疫合格后才能通关放行。
(三)在相关口岸(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甘其毛都—嘎舒苏海图、策克—西伯库伦、满都拉—杭吉、塔克什肯—布尔干口岸)划出特定区域,蒙方煤炭运输车辆入境后在隔离区实行无接触装卸货)。
咨询和申请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 (0471)4821011/46206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0991)6176707/6176758
中国驻蒙古大使馆 (976)95880996/9958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