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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Ulaanbaatar International Airport”有限责任公司为了确保“成吉思汗”国际机场运行的安全、可靠和高效的落实,根据国际及国家标准和要求确定安全活动政策及其目标,根据风险管理落实“安全管理体系”。 今天2022年2月21日,布杨特-乌哈边境第0218部队、经济合作区项目工作组、“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领导人员赴“成吉思汗”国际机场亲身了解蒙古国边防总局实验性使用的“Gerege System”。同时,就 “扎门乌德”自由区安检系统的综合结构、设计交换意见,就为未来经济合作区安检系统引进的电子服务综合门户如何合作,并将满足信息安全的客运通关便利化等方面研究经验。 “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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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3日,蒙古国大呼拉尔通过了“蒙古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蒙中扎门乌德-二连浩特经济合作区的协议”。 于2022年2月3日至8日,蒙古国总理罗·奥云额尔登来华访问时,以本协议正式生效为契机,双方就共同推进产业合作及促进边境地区发展达成共识。 与此有关,“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主任阿·恩赫朱拉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古国大使柴文睿,就为做好本协议实施筹备工作双方对接工作,建设对自然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地区交换意见。 会议结束时,柴大使表示“将权力支持推动两国经济合作区工作落实”,注重在 “扎门乌德”自由区建立的绿色设施工作,并强调“双方经济合作区的特性于对未来蒙中两国经济关系形成新的内容,而且能够成为发展的新台阶、新领域”。 协议目标是“双方为发展蒙中边境地区经济合作,协同发展扎门乌德自由区与二连浩特相关区域建设,为合作区发展制造业、服务、贸易、投资创造良好环境,使之成为蒙中友好合作典范”。 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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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2月3日至8日,蒙古国总理罗·奥云额尔登访华时将有些文件正式生效。其中包括“蒙古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蒙中扎门乌德-二连浩特经济合作区的协议” ,并以本协议正式生效为契机,推进产业合作,促进边境地区发展。 据此,今天2022年2月11,蒙古国驻华大使图·巴德日勒、经济发展部国务秘书长合·巴特吉日嘎拉、外交部、“扎门乌德”管委会办公室和二连浩特领事馆联合举行视频会议。 视频会议时,根据本协议,就加快自由区运营以及未来的合作方面交换意见。 “扎门乌德”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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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3日至8日,蒙古国总理奥云额尔登来华出席在北京举行的第24届冬季奥运会开幕式。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会见奥云额尔登总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奥云额尔登总理举行会晤。两国领导人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蒙中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双方一致认为,奥运会是人类团结与友谊的象征,相信北京冬奥会将成为增进各国友好合作、促进世界和平、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盛会。蒙方祝贺北京冬奥会如期顺利举办,预祝本届冬奥会取得圆满成功。中方赞赏蒙方积极支持中方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双方一致认为,蒙中是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双方始终从战略长远角度发展两国关系,坚持相互尊重独立、主权、领土完整,相互尊重各自选择的发展道路,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蒙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支持中方在台湾、涉港、涉疆、涉藏问题上的立场。双方一致同意,保持高层交往和战略沟通,不断增进政治互信,拓展务实合作,夯实友好基础,丰富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内涵。两国领导人将在疫情缓解、条件具备时恢复并加强互访。双方各部门将以各种形式加强沟通合作。双方高度评价蒙中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合作,一致同意继续同舟共济、相互支持。双方呼吁国际社会加强沟通合作,坚持科学抗疫,反对疫情政治化,共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双方一致同意,本着互利共赢精神,全面加强发展合作。蒙方赞赏并支持全球发展倡议。双方将深入推进全球发展倡议、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蒙古“远景2050”长期发展政策、“新复兴政策”对接,扩大贸易、投资、金融、矿产能源、互联互通、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领域合作。以蒙中扎门乌德―二连浩特经济合作区政府间协议正式生效为契机,推进产业合作,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保障两国边境口岸顺畅运行并提高过货能力。加快推进已商定的铁路口岸建设,打造多元化运输通道,助力两国经贸务实合作。就修订《蒙中经贸合作中期发展纲要》、研究制订《蒙中投资合作发展纲要》保持沟通。支持两国企业按照市场原则和商业规则就扩大煤炭等矿产品贸易开展长期稳定合作,探讨在蒙古国南部地区实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中方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赴蒙投资兴业,参与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矿产能源等项目。蒙方将不断改善营商环境,切实保护中资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生态环境、防沙治沙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共创清洁美丽的生态环境,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方赞赏蒙方“种植十亿棵树”计划,愿同蒙方积极开展相关交流合作。同俄方一道继续扎实推进蒙中俄经济走廊建设。双方一致同意,视疫情防控形势,推动恢复两国人员往来和人文交流,增进两国民众相互了解与友谊。双方一致同意,拓展教育、文化、科技领域合作,包括加强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大学生交流。双方一致同意,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事务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和地区挑战,重申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中的核心关键作用,坚持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共同维护多边主义,支持国际社会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努力。双方签署《蒙古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边境地区森林草原火灾联防协定》、《蒙古国自然环境与旅游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蒙古国海关总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蒙古国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互换照会确认策克-西伯库伦、珠恩嘎达布其-毕其格图口岸铁路过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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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21年12月23日,蒙古国大呼拉尔全体议会批准了“蒙古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建设扎门乌德、二连浩特经济合作区的协议”。 2014年,初次蒙古国经济发展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签署关于研究蒙古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作区的备忘录。此外,2015年11月,蒙古国总统访问中国时蒙古国工业部和中国商务部之间签署加强合作备忘录,于2016年5月签署扎门乌德、二连经济合作区总体方案,并且为了推动该项目由有关部门代表组成的的工作小组进行详细研究,并相继会晤后得出“有建设经济合作区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的结论。 因此,审议各项条款,原则上协商一致,2019年3月在北京市胜利签署。于2019年6月4日两国政府代表在北京市在该协议上签字确认。 2019年7月,由蒙古国政府向国家议会提交该协议,经过国家议会安全、对外政策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得到支持后做出对全体议会介绍的解决。 协议目标是“双方为发展蒙中边境区域经济合作,协同发展扎门乌德自由区与二连浩特相关区域建设,为合作区发展制造业、服务、贸易、投资创造良好环境,使之成为蒙中友好合作典范”。 “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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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21年12月17日,蒙古国大呼拉尔例会终于批准了 “增补和修改自由区法” 法律草案。 该法律草案于2021年10月06日被提交给大呼拉尔主席赞登沙特尔的,于10月28日经议会审议, 并12月16日终于被批准。 为推进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引进高技术、创造良好的投入环境、自由经济化,初次蒙古国大呼拉尔分别通过,1995年《自由经济区的概念》,2002年《自由区法》,2003年《“扎门乌德”自由经济区的法制地位法》,具备建设“扎门乌德”自由区法律环境。还有,2015年2月12日的例会通过《自由区法》修正案,有了在自由区遵守的综合法律。 2021年,为了消除该法律有些术语和条款之间误会,增补和修改并与蒙古国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编制。 批准该法是“法律项、条、款之间误会消除,具备公私进行稳定、正常运作环境,营造法律和投资良好环境”。 “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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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号:ЗҮЧБ/СШ/07 自由区第三和第四区域占有和使用土地位置,其中: “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商业、服务用地,面积为0.7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商业、服务用地,面积为0.7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商业服务用地,面积为1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商业、服务用地,面积为0.3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工业用地,面积为0.7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工业用地,面积为0.7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工业用地,面积为1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工业用地,面积为1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工业用地,面积为0.6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工业用地,面积为0.6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工业用地,面积为1.2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四区域旅游用地,面积为1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四区域旅游用地,面积为0.6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四区域旅游用地,面积为0.5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四区域商务、服务用地,面积为3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四区域商务、服务用地,面积为5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5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3公顷“扎门乌德”自由区第三区域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2.4公顷 登记参加投标着以及提交项目材料截至日期:2021年10月20日09点至2021年12年20日12点 提交项目材料地点:乌拉巴托市、青格尔泰区政府11楼“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101号。 联系人:专家阿木尔图布辛 联系电话:(976-51)264310,9191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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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亚开行融资“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实施“发展经济合作区”项目。据此,符合招标要求的“MINTORES”有限责任公司始进行工程地质勘探、土壤污染详细调查、消除和减少土壤污染、去除污水渗入土壤后地下累积的水等工作。 该公司在“扎门乌德”自由区和扎门乌德县AH-3路之间计划建设的公路、停车场、主要出入口场地、扎门乌德县排出污水的老场地及其周边、之前对于2008年该园区900公顷面积进行的工程地质勘查查明的污水渗入土壤后地下累积水含水层等在总面积为90公顷打120多钻孔,根据蒙古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和查明污水渗入土壤后地下累积水的勘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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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副总理萨·阿木尔赛罕上春在东戈壁省进行正式工作时给相关部门人员将在“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建议而实施的“改善扎门乌德基础设施”项目范围内建设的90兆瓦热源厂投入使用的义务,并将相关资金由政府储备资金付出。据此,工作组成立,为热源厂给予专业、技能的支持,阿木嘎朗热源厂国有股份公司和第三热电厂工程师、技术人员及自由区热源厂工人共同进行调节完善筹备工作,并启动运行。因此,停工在扎门乌德县6个位置安装的16个采暖锅炉操作,综合热源开始满足该县供热用户的供热需求。 该热源厂有29兆伏的 3个具有袋式烟气过滤功能的锅炉,避免在空气生成煤烟型污染。以后,在热源厂继续进行监督和调节,转入自动调节,将2家银行、1处购物中心、1个住宅小区以及在“发展之向导-基础设施”项目内在建的扎门乌德口岸综合体接热源厂,规划供暖为74-80万m3。 “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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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根据蒙古大呼拉尔2021年例会第12号 决议通过的“至2024年完善蒙古国法律法规的基础指南”指定编制的“增补和修改自由区法”法律草案蒙古国副总理萨·阿木尔赛罕以及巴·朝吉勒苏仁、博·德力格尔赛罕、图·恩赫图布辛及特·阿巴克尔等议员共同提交给大呼拉尔主席赞登沙塔尔。 该法草包括消除“自由区法”术语和条款之间产生误解的条款,还进行技术性变化,通过本法草,具备法律全面实施的条件。虽然,将“蒙古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建设扎门乌德、二连浩特经济合作区的协议”的法草提交2019年秋季列会通过,但是至今没有审议。不过,跟增补和修改自由区法共同被通过,在自由区运营的个人、企业家和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 蒙古国政府对推进“扎门乌德”自由区活动高度关注,分阶段进行具体工作,并2021年8月将其投入正常营运。 在“扎门乌德”自由区已经建设公路、通信、供水、污水泵站、供电、热源厂的设施,2021年9月27日将热源厂进行启动,开始满足扎门乌德用户供热需求。同时, 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分别10月和份11月份投入使用。再加上,解决了明年先期为在自由区运营的个人、企业家供电的基础设施问题。 如此,推进多年停滞不前的“扎门乌德”自由区活动,改善基础设施供应,打造良好的法律及投资环境。 “扎门乌德”自由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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